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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实施核心问题研讨会在北理工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加快构建绿色育才树人体系,以“潜心、恒心”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实施核心问题研讨会在北京理工大学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栾宗涛,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综合处处长马玲、副处长简成章和中国电科研究生院(党校)常务副校长、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执行副院长杨佳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原校长吴小林,北京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副处长李勇,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党委组织部部长阎艳等出席会议。全国百所高校师生累计2万人次以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会上,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分别汇报了本校关于工程类专业学位实践成果认定形式、评价标准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与实践经验。杨佳木、吴小林、王战军、吴宏春、周文辉等专家进行了点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栾宗涛作总结发言。他提出各高校需要正确认识实践成果的内涵,准确评价实践成果。首先要分步推进,根据高校自身情况制定改革方案;其次要提前告知,保障学生知情权;第三要制度对齐,将实践成果逐渐落地;最后要体现质量,衡量学生实践创新成果。他对高校提出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学位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凝聚思想共识,推动成果转化落地。

北京理工大学紧紧围绕《学位法》工作要求,全面梳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管理的制度文件,增强规章制度的条理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效。


编辑:谢文龙 曹珊珊

审核:邓方 王晓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