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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批导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2026] 073号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配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确保硕士双选等工作顺利推进,研究生院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学院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教师名单,组织本次导师资格认定工作。

2、此次认定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线上开展,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申请,依次经学科专业责任教授组长、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网址链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3、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预聘副教授及以上岗位教师直接认定博士生导师资格,预聘助理教授直接认定硕士生导师资格。

4、经认定的导师均需参加2026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并在考核合格后方具备上岗招生资格。研究生导师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以中心通知为准。

5、同步开展交叉学科及专业领域邀请制、学科专业调整取消、校地合作机构备案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请各培养单位于7月13日下班前完成审核流程,完成后申请人可先进行硕士双选,后续根据要求参加研究生导师培训。未完成审核视为不同意该申请,申请人不具备参加本年度硕士双选的资格。


联系方式:王鸿,68919930

附件:1. 导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流程

           2. 交叉学科及专业领域邀请制系统操作流程

           3. 校地合作机构备案系统操作流程

           4. 学科专业调整取消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