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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研〔2026〕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25]13号)(附件1),现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本次工作面向三类教师开展,即校本部教师、珠海校区教师、校地机构教师。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的基本条件

1.本次博士生导师资格申报条件按《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评定原则和基本条件申请,具体见附件1。

2.在我校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范围(附件2)内,校本部、珠海校区、校地机构教师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增加或调整学科;珠海校区教师、校地机构教师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增加或调整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申请的导师需满足附件1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

3.正高级职称人员出生日期应在1971年5月1日(含)以后,副高级职称人员出生日期应在1981年5月1日(含)以后。

4.申请独立指导的兼职博士生导师应为学校聘任的兼职人员。

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 3月16日至3月31日,个人申请。新申请我校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3);申请新增第二学科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新增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4);申请调整学科博士生导师资格者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调整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附件5)。申请人需递交相关审批表及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按附件6模板)。

2. 4月1日至4月9日,学科责任教授小组和单位审核。各培养单位审查、核实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学科责任教授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签署意见。之后,各培养单位对所有通过审核的人员(含预聘助理教授)分别在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内进行排序(建议排序要考虑学科内各方向均衡发展和队伍梯队结构,供后续评审专家参考),同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7),并将申请人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在4月10日下班前提交至对应的分会秘书。珠海校区及校地机构在保证此提交时间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个人申请和单位审核的具体安排。

电子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个人审批表(PDF格式、以“学科-学院-申请人姓名-审批表”的形式命名)、支撑材料(PDF格式、以“学科-学院-申请人姓名-支撑材料”的形式命名);

纸质材料包括:学院汇总表、个人审批表、支撑材料。纸质材料均A4纸正反面打印。

3. 4月11日至4月2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博士生导师申请者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和申请人情况,确定各学科正式申报名额。

4. 4月24日至4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正式申请人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接受查询及异议。

5. 5月1日至5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通过的正式申请人聘请三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6. 6月上旬,各学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学校最终下达的名额进行审核和表决,并将结果送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7. 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通过学部审核的人员进行审定。

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通过人员名单。

三、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填报材料时涉及到的保密事宜请按有关部门要求脱密后填报,由涉密问题引起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预聘助理教授”申请者要有相关学科硕士生指导经历。

3. 时间计算均以2026年3月31日为截止日,近三年指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近五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4. 科技奖以《北京理工大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北理工办发[2020]64号)中说明为准;导师以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为准。

5. 支撑材料要求:科研经费应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提供获批证明材料;教材/专著应提供封面、版权页;教学/科技获奖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术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所在页、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以及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专利转化合同复印件;兼职人员需提供学校聘任证明。

6. 本次新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人员,需参加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招生。

7. 学位与学部办公室负责咨询相关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机械与运载分会/人文与社科分会:赵宁,68918580;

            信息与电子分会:王鹏,68911644;

            理学与材料分会:于濛濛,68911990;

            交叉学科分会:王鸿,68919930。

附件:1.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学位[2025]13号)

        2.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领域范围

        3.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审批表

        4.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新增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资格评定审批表

        5.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调整学科资格评定审批表

        6.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支撑材料模版

        7.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