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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研究生:

现开展2025年“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结题验收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2年期项目与2024年度立项的1年期项目详见附件1

2.中期检查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2年期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1.结题验收项目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及签订的任务书进行考核验收。主要验收项目于在研周期内所取得的创新成果以及经费绩效情况。

完成既定计划和任务并按期执行经费且经费绩效情况良好的项目,可予以通过验收。

2.中期检查项目按照《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任务书》中的研究计划进行考核。

三、验收程序

1.中期检查项目和结题验收项目首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按规定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结题验收材料。

2.项目指导教师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把关审查、凝练提升,特别是对项目于在研周期内取得创新成果的真实性、材料涉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各学院对项目组织开展验收评审工作,并给定验收结论: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4.研究生院进行备案。必要时组成专家组对学院验收通过的项目及材料进行抽查。

5.验收结果为“合格”的结题项目由研究生院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进入下一年度经费支持。

对于验收不合格或中期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予再立项。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结题验收项目应对照任务书及计划完成指标,逐一梳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研究成果及经费使用绩效情况,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填写提交《“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同时在系统内还需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2,需编制目录)、有声答辩PPT16:9,模板不限,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一页展板宣传材料。

中期检查项目应梳理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填写《“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所有提交的材料不得涉密。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于1031日前完成系统的填报和审核工作,请各学院于117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在系统内审核提交。

 

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wangchao@bit.edu.cn

 

研究生院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