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培养工作- 教学管理- 通知公告

关于2026-2027学年研究生在学期间成绩转换的通知

研函2026〕105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关研究生: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研函2019[80]号)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现将本学年研究生成绩转换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成绩转换要求及说明

) 综合素质模块课程

研究生在入学前三年内,修过我校综合素质模块课程(见下表),可申请将对应模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转入现学习阶段的成绩单中。程须按类别对应转换,不可跨类转换,如:《科技写作实训无法转换成信息检索与科技写作

申请转换课程名称

转换后课程代码

转换后课程名称

适用类别

2200002

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

 

2200001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2024级、2025级

学术型研究生

2200002

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

2023级及以前

学术型研究生

0300201

信息检索与科技写作

0300201

信息检索与科技写作

学术型研究生

2200003

心理健康

2200003

心理健康

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0300204

工程伦理

0300204

工程伦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

0300202

科技写作实训

0300202

科技写作实训

专业学位研究生

0200193

国家安全概论

0200193

国家安全概论

全部类型研究生

二)入学前选修的其他研究生课程

研究生在入学前三年内修读过我校研究生课程,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参加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经导师同意且符合所在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将相应课程成绩及学分转入现阶段成绩单。

本科阶段提前选修的研究生层次课程,一般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使用研究生学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成绩转换。

三)选修校外课程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研究生经导师学院同意后,可选修其他高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选修的校外课程应当与学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类别一致,教学大纲相近,学时、学分相当。研究生在课程修读完成回校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成绩转换、学分认定申请。

流程:研究生提交成绩转换、学分认定申请,附对方高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和校外课程的课程大纲或课程简介,经导师、学科、学院审批认定。审批通过后,该课程认定为研究生专业选修课程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如实计入相关成绩和学分。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赛奖替代

按照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详见培养方案),可最多替代1门领域选修课,课程名称为《创新创业》课程代码9400001,学分计2学分,成绩计85分。

五)硕博连读成绩转移

       硕博连读研究生用硕士账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成绩批量转移至博士账号方可将硕士阶段成绩与博士阶段成绩合并。

       博士生在硕士阶段所修课程的认定,一般应于博士阶段第一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阶段结束前,由博士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申请成绩转换及学分认定。

(六)暑期学校课程

       参加了我校暑期学校课程的研究生,若课程符合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可将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转入研究生成绩单,且培养计划中需添加相应的修课课程。课程类别按培养层次区分:学术型硕士、博士记为专业选修课;专业学位硕士记为领域选修课;工程博士记为专业技术模块课,课程名称据实录入系统。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操作路径

所有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申请、硕博连读成绩批量转移学院审核等环节,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gms.bit.edu.cn)中完成。

1、成绩转换申请:

1)研究生申请成绩转换流程: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课程与成绩-成绩转换申请”菜单下,点击“新增”,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暂存”可保存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硕博连读生申请批量转移成绩流程:

硕博连读生用硕士账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课程与成绩-批量转移成绩”菜单下,点击“申请”。

转移账号为博士学号,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证明、成绩单等扫描件),提交前可暂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培养单位审核与材料留存

校外、境外或跨学院课程的成绩转换申请须提交成绩证明材料,经各培养单位审核、认定后予以认可。所有申请成绩转换的成绩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经学院现场审查原件无误后留存的复印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案。

(三)结果查询与培养计划核对

已申请成绩转换的研究生可在“课程与成绩-成绩转换查询”菜单下查询成绩转换结果,同时确认转换成功的课程是否已添加至个人培养计划。

(四)选课提醒

若选课时选择了已成功转换了成绩的课程,请在符合退课要求的时间内及时退课。

三、其他事项

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相关研究生按要求完成申请。研究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疑问,请先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

 

     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方式:68912289,clbit@bit.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6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