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研究生按时完成课程学习,开展科研工作,有序完成各培养环节,现针对研究生培养计划、成绩审核及培养环节通知如下:
(一)培养环节有序开展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教学日历有序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科研活动、专业学位实践环节,积极提供资源供给,督促研究生论文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进行。
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研函〔2020〕14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对研究生博士资格考核、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开,做好实时预警工作,落实系统填报进度,并做好备案工作,保证培养环节顺利进行。
(二)培养计划、成绩审核
请各单位结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成绩审核及培养环节审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2022级研究生
请各单位对2022级研究生进行培养计划审核,确保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分等符合对应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交培养计划审核结果(附件1)。
2、2021级及以前研究生
请各单位核查2021级及以前所有在籍但还未完成培养计划或成绩审核(2018级及以前)的研究生,尽快按照对应版本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提交审核结果(附件2)。
对培养计划未审核、制定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或未获得导师通过的,或成绩未审核、成绩审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尽快进行课程学习,完成课程学分要求,并加强后续跟踪。
培养计划/成绩审核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2日。
(二)培养环节审核
2024年夏季拟毕业研究生申请培养环节审核的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课程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的完成情况并留存相关档案材料,于4月30日前提交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附件3)。
(三)审核材料备案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培养环节(课程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审核实行备案制度,即各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学生纸质过程及审核材料由各单位留档,纸质版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备案名单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按学院审核结果变更学生培养环节完成状态。未按要求反馈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环节审查结果的,研究生院不予备案。
(四)材料提交
以上材料纸质版(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由培养单位送至研究生教学楼一楼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中关村校区)/文萃楼A408室(良乡校区),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各培养单位应合理安排上报时间,可分批次提交。集中受理时间结束后,如需审核,随报随审。
请各单位严格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也将不定期检查、抽查研究生培养过程完成的质量情况。
工作联系人:
陈老师:68914932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