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研函2019[80]号)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成绩转换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成绩转换要求及说明
1、综合素质模块课程
研究生在入学之前的3年内,修过我校综合素质模块课程(见下表),可将对应模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转入现学习阶段的成绩单中。跨类别的课程无法进行成绩转换,如科技写作实训无法转换成信息检索与科技写作。
申请转换课程名称 |
转换后课程代码 转换后课程名称 |
适用类别 |
2200002 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 |
2200001 科学道德与学术诚信 |
2024级 学术型研究生 |
2200002 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 |
2023级及以前 学术型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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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201 信息检索与科技写作 |
0300201 信息检索与科技写作 |
学术型研究生 |
2200003 心理健康 |
2200003 心理健康 |
学术型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
0300204 工程伦理 |
0300204 工程伦理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0300202 科技写作实训 |
0300202 科技写作实训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2、入学前选修的其他研究生课程
研究生在入学之前的3年内,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参加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经导师同意且符合对应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成绩及学分可转入研究生成绩单中。
本科阶段修研究生层次课程,可利用本科学号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查看成绩,但成绩转换申请需使用研究生学号登录系统进行申请。
3、选修校外课程
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可选修其他高校的研究生课程。课程学习结束后,由研究生凭成绩单原件及成绩转换申请说明由学院进行认定,可作为研究生专业选修课程。由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对相关成绩和学分如实计入。
4、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创新创赛奖
按照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三等奖及以上,团队中个人排名为前三),可最多替代一门选修课,课程名称为《创新创业》,课程代码为9400001,学分计2学分,成绩计85分。
5、按照《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硕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校学位[2016]13号)要求“申请人在取得《资格审查合格证明》之前所取得的本校研究生课程成绩以及曾参加其它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研究生班取得的各科成绩,申请学位时均不认可。”,同等学力人员不予办理成绩转换。
6、2024级起,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成绩与博士阶段成绩单已合并,无需进行成绩转换。硕博连读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与本直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一致。
7、本学期起,成绩转换申请及审核流程全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gms.bit.edu.cn)完成。
二、申请流程
1、研究生申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根据路径“课程与成绩-成绩转换申请-新增”,填写转换的课程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证明、成绩单)扫描件(如下图)。
2、培养单位审核。校外、境外或跨学院的课程需提交成绩证明,经各单位审核、认定后予以认可。所有申请成绩转换的成绩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经学院现场审查原件无误后留存的复印件)由各单位留存备案。
3、申请成绩转换的研究生可于“课程与成绩-课程成绩查询”成绩转换结果,同时确认转换成功的课程是否已添加至培养计划。
4、如选课时选择了成功转换了成绩的课程,请在符合退课要求的时间内及时退课。
工作联系:
68914932,grd985@bit.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