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的课业进度顺利进行,更好地督促研究生开展科研训练,请各单位结合培养方案,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培养环节审核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计划、成绩审核
请各单位参照下表对各级研究生进行培养计划、成绩审核等相关工作,确保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分等符合对应培养方案的要求。
年级 |
培养计划 |
成绩审核 |
2023级 |
学生提交,学院审核 |
系统自动计算 |
2019-2022级 |
学院核查审核结果 |
系统自动计算 |
2018级及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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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提交备案表 |
对培养计划未审核、制定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或未获得导师通过的,或成绩未审核、成绩审核不合格的2022级及以前研究生,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尽快进行课程学习,完成课程学分要求,并加强后续跟踪。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参照下表信息完成本学期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
学术型研究生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留学生 |
工程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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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资考 |
硕士起点博士生:2020级(含)至2023级(含); 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2020级(含)至2022级(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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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 |
2年学制硕士生:2023级及以前; 硕士起点博士生:2022级及以前。 |
2年学制硕士生:2023级及以前。 |
留学硕士生:2023级及以前; 留学博士生:2022级及以前。 |
2022级及以前。 |
中期 |
3年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2级及以前; 硕士起点博士生:2021级及以前。 |
3年学制硕士生:2022级及以前。 |
留学博士:2021级及以前。 |
2021级及以前。 |
培养环节 |
完成全部培养环节内容可申请培养环节审核 |
(1)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
各培养单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方案,同时各培养单位应于11月18日前将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方案》(均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考核实施方案发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通知,通知所有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做好部署、协调工作。
(2)培养环节审核
培养环节审核应包含课程学分、必修环节、博士资格考试、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考核等,其中必修环节包括文献综述、学术活动、实践活动(学术型研究生、留学生)、实践环节、创新训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工程实践拓展(工程博士)。
为保障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2025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申请培养环节审核的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并留存相关档案材料。
(三)审核材料备案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审核实行备案制度。本学期起,各培养环节的审核流程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gms.bit.edu.cn)完成,系统上需要学生上传的纸质版材料中,涉及导师、学院审核的地方,不再在纸质版中签字盖章,以系统相关角色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各单位系统审核后,研究生院系统备案、督查。
请各单位严格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也将不定期检查、抽查研究生培养过程完成的质量情况。
各培养环节申请、审核流程及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工作联系:
68914932,grd985@bit.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