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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备案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及培养环节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5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的课业进度顺利进行,更好地督促研究生开展科研训练,请各单位结合培养方案,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研函〔2019〕80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研函〔2020〕146号的要求,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培养环节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计划、成绩审核

培养计划由导师、各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备案,系统将根据培养计划做系统计算,自动完成成绩审核。

1、2022级研究生

请各单位对2022级研究生进行培养计划审核,确保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分等符合对应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交培养计划审核结果(附件1)。

2、2021级及以前研究生

请各单位核查2021级及以前所有在籍但还未完成培养计划或成绩审核2018级及以前的研究生,尽快按照对应版本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提交审核结果。

对培养计划未审核制定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或未获得导师通过的成绩未审核成绩审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导师及研究生本人,督促其尽快进行课程学习,完成课程学分要求,并加强后续跟踪。

培养计划/成绩审核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9日,由培养单位提交纸质版(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研究生教学楼一楼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中关村校区)/文萃楼A408室(良乡校区),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各培养单位应合理安排上报时间,可分批次提交。集中受理时间结束后,如需审核,随报随审。

(二)培养环节审核

2024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申请培养环节审核的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各单位应严格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课程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的完成情况并留存相关档案材料于11月23日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附件2格式:主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送至研究生楼一楼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中关村校区)/文萃楼A408室(良乡校区),电子版发送至grd985@bit.edu.cn。各培养单位应合理安排上报时间,可分批次提交。集中受理时间结束后,如需审核,随报随审。

(三)审核材料备案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按“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培养环节(课程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审核实行备案制度,即各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学生纸质过程及审核材料由各单位留档,纸质版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备案名单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按学院审核结果变更学生培养环节完成状态。未按要求反馈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环节审查结果的,研究生院不予备案。

请各单位严格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也将不定期检查、抽查研究生培养过程完成的质量情况。

联系人:陈老师 68914932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