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8〕16号
各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校历,现将报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结果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不含外国留学研究生)。
二、注册安排
研究生应按校历规定的注册日期,即2月26日办理注册手续。具体环节规定如下:
1、研究生注册信息填报核对:
(1)填报内容:研究生本人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微信号等)。
(2)填报方法: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校对→核对和修改个人信息→完成填报。
(3)研究生在每学期注册时应及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内完善个人信息登记,向学校提供和确认准确的邮件地址、手机号码、家庭地址、家庭电话等,学校将其作为本人声明和指定的法定联系方式。
2、研究生现场注册:研究生应携带好学生证,前往各学院指定地点注册,申请在学生证加盖注册章。原则上不得代替他人注册。同时进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地址)的签字确认核对工作,签字核对工作形式由各学院结合实际组织确定。
3、学院电子注册:由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上报研究生注册结果,申请暂缓注册的,须写明申请理由。
三、特殊情形注册及其他说明
1、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申请暂缓注册,经学院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有正当理由,不得暂缓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休学的学生不需办理注册手续;休学后申请复学的学生,需先办理复学手续,缴清学费后再到所在学院注册。
3、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再到所在学院注册。
4、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四、工作要求
1、3月9日后各学院应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公示栏张贴、学院网站公布,并去电或发函告知退学处理意见,于3月19日前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及情况说明反馈研究生院。
2、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报送一册在籍研究生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1格式)。纸质版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研教312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chao@bit.edu.cn。
请各学院(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