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8-09-12 浏览量:

研函〔2018110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18]33号),现启动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691日—2018831日期间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报条件

  1、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2、以参评者本人为主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参评者所完成的实习实践任务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成果突出(如填补企业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或者对填补空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实习实践,参评者的科研能力、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推荐名额

为鼓励有关学院积极推荐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名额不做上限要求,但要求最少推荐人数(见下表)。请有关学院按照评选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各学院最少推荐人数一览表

学院

推荐数

宇航学院

2

机电学院

2

机械学院

4

光电学院

2

信息学院

4

自动化学院

2

计算机学院

4

材料学院

2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生命学院

1

管理与经济学院

4

设计与艺术学院

1

 

四、评选程序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工作,并于2018917日前将推荐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楼3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cq@bit.edu.cn ,报送材料及要求如下:

(1) 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一)

(2) 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见附件二)

报告要求:凝练参评者实习实践期间的内容、成效等,以讲述故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参评者入选表彰名单,“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将作为优秀成果的宣传推介材料。

3)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2、研究生院培养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五、其他

1.有关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保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学院给予相应处理。

2.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授予被表彰者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表彰。

 

附件一:参评第五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二:实习实践成果陈述报告;

附件三:关于“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