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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培养方案

研函[2026]04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主动适应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需求,进一步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立足国家战略与人工智能时代需求,聚焦学科前沿,强化数智赋能,优化课程体系,培养德才兼备、勇担使命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二、具体内容

(一)增设人工智能公共基础课

面向全体研究生开设人工智能课程,分AI通识课(16学时1学分)、AI进阶课(16学时1学分)、 AI精通课(16学时1学分)。各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根据培养要求,必修相应阶段的课程。通过分层递进式教学,全面提升人工智能素养与应用能力

(二)鼓励各学科(领域)开设针对性数学基础课

鼓励各学科(领域)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人才培养需求,开设具有学科(领域)特色的数学基础课程,同时支持学有余力的硕士研究生选修博士层次数学课程,实现本硕博课程有机衔接,进一步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改革公共英语课,实行精准分级教学

未满足免修条件的学生参加入学英语测评,依据测评结果进行分班、分级教学,实现差异化培养,切实提升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四)完善学分认定与课程替代机制

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本直博、硕博连读、双学位及跨学科交叉等培养需求,明确学分认定与课程替代的具体内容,为学生个性化培养提供弹性空间。

具体培养方案框架要求见附件1,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2,学分认定与课程替代事项说明见附件3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科责任教授等组成,同时明确1-2名青年教师作为秘书。跨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具体负责单位见附件4

(二)充分论证,确保科学合理。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纲领性作用,邀请至少5名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教授和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论证和评议。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尽快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具体如下:

(一)610日前,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和新开课程进行论证,并按照要求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高质完成培养方案的修(制)订。

(二)620日前,各单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大纲、培养方案的递交,同时学科责任教授/负责人和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院长在系统中审核完毕。

(三)630日前,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的最终核对和确定。

     联系人:

        陈   68918632(学术型、专业型、留学生)

      林旷世 68918605(工程硕博士专项、集成电路专项)

 

                   研究生院

                              202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