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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委员会议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8-03-20 浏览量:

      2018年3月2日上午,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委员会议在2号楼233会议室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张军、副主席王晓锋、方岱宁及部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20位参加会议,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文英、机械与运载学部主任焦清介、信息与电子学部主任吴嗣亮、人文与社科学部主任李金林列席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张军院士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四项议题:备案学士、硕士学位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备案、审定博士学位;审议提高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审定新申请博士生导师评聘结果;通报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
     委员认真听取校学位办公室及各学部主任的汇报,审阅相关议题材料,对各项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委员以无记名电子投票方式对表决议题进行表决、对审定议题进行确认。
     会议决定授予博士学位193人、硕士学位1902人、学士学位273人;批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66篇;会议通过43名教师博士生导师资格。

 

(审核:王军政、肖文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