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结合北京理工大学考点实际情况,特制定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公告。
选择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以及所报考招生单位及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在京报考:
(一)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在京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
(三)报考在京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考生;
(四)其他考生,须具有北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要求见《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中《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
(五)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要求
以下考生须选择在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参加考试:
1、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的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理工大学本校及其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北京理工大学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往届生;
3、报考北京理工大学强军计划的考生;
4、报考外埠招生单位的北京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和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
5、报考位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甘肃省的招生单位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考生(除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以及报考0351法律、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8个专业和军事院校的考生);
6、报考82801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82817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83107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83277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86201中国舰船研究院、87110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87113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等招生单位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考生。
三、报名
(一)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同时按照所选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材料。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22:00。10月24日22:00前,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上传考生本人材料,同时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的通知信息。
特别提示: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
10月26日至10月31日,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将对在京参加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信息。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报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写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需要提交(含补交)的材料见附件1《2027年研考考生上传材料清单》。
(四)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特别提示:“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五)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六)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学历(学籍)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网上支付要求
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提示: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六、其他事项
(一)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可对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二)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和报考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6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除上述退费情形以外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三)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与我校联系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报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我校告知考生。
(四)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将在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告),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
特别提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六)考生须密切关注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本人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本公告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
七、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信息
报考点代码:1107
北京理工大学代码:10007
咨询电话:010-68912286
微信公众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30日
2027年研考考生上传材料清单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期间,对考生身份、学籍学历、户籍、社保信息校验不通过,或非京籍非应届考生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一、身份证件核验不通过
系统提示考生的身份证核验不通过,考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须在有效期内)。分正、反面两张分别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
二、学籍学历核验不通过
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应上传以下材料:
1.未通过学籍校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可毕业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
2027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若网上报名时未通过学籍校验,应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1)。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届生
对于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届生,考生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码应在有效期内,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信档案”登录>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其他类型考生
(1)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后的考生,应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信档案”登录> 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码应在有效期内。
(2)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前的考生,应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若学信网不能认证,考生应提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认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学籍学历材料(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后的考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考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同时还应上传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照片或扫描件(证明中须体现相关信息变更的具体时间)。
5.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学籍学历材料(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后的考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前的考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同时还应上传学校更名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可由毕业学校开具或将学校官网简介页或教育部官网发文页截图)。
6.境外获得学位证书
考生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尚未获得认证书的考生,应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三、户籍或社保核验不通过
1.在京户籍核验不通过
考生应上传北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原件(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原件照片(集体户口须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及个人单页原件照片,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红色印章),或上传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正在办理户口迁入北京,考生应上传北京单位开具的户口接收函等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2.社保核验不通过
因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核验不通过,考生应上传2026年1月至9月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照片或扫描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下载路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f/07 >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四、其他证明材料
1.在读研究生报考,须提供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培养管理部门加盖校级公章)照片或扫描件。
2.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在读证明(证明考生为在读二学位身份)、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
3.强军计划考生需要上传学位证书。